受文者:全校日間部學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2月14日
主 旨:111學年度第2學期通識英文課程免修申請注意事項
說 明:
一、通識英文免修申請作業時間:
開學兩週內(自112年02月20日至112年03月03日下午5:00止)
二、申請地點:A棟行政大樓A104辦理(需攜帶證明文件正本核查)
三、審查結果若為同意免修,需於畢業前加選專業選修(含跨院)課程,以補足
畢業總學分。
四、注意事項及相關內容敬請參閱
連結:英文課程免修學分實施要點、免修通用職場英文學分實施要點
五、有免修相關問題請洽分機:1612或A104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