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預修大學第二外語教育課程專班」
109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預修大學第二外語教育課程專班」補助經費申請案,於109年6月30日(星期二)前提出申請
說 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大學辦理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預修大學第二外語課程要點」(以下稱本要點)規定辦理。
二、 大專校院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得依本要點規定,申請補助辦理預修第二外語課程:
(一)設有第二外語系、所。但高級中等學校所在之直轄市、縣(市)無涉有第二外語系、所之大學,經本署核准者,不在此限。
(二)設有學生預修大學第二外語課程委員會,並訂定學生預修第二外語計畫(包括課程規劃、執行、管控及其他相關事宜)。
三、 本案補助每班每學年最高為新臺幣18萬元,並得視實際情形酌於調減;前項補助之項目為教師鐘點費、工作費、出席費、交通費、教
材費、印刷費、場地費及雜支;另學生通過語言檢測後,由本署補助語言檢測報名費一半金額,該金額不列入前項補助金額。
四、 欲申請補助者,請擬具全學年度計畫,內容依序如下:封面、申請表、計畫書、經費概算表;另108學年度已辦理同一課程專班者,需
填具計畫書內「参、計畫實施成效檢查表」,以供檢核前一學年度開設預修第二外語課程執行情形。
五、 請審慎研擬全學年度計畫及編列預算,於期限內將計畫書一式3份,寄送至「國立中興大學國家政策與公共事務研究所(高級中等學校
第二外語教育推動計畫)」(地址:臺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國農大樓717室;連絡人:梅小姐;連絡電話:04-22840360#717;
Email:seclanguage717@gmail.com),逾時不予受理。
六、 檢附本要點、申請計畫格式及經費概算表各1份。
首頁
意見信箱
網站導覽
大仁科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