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收「非英語學程」外國學生能以「華語文能力測驗」作為入學、修業或畢業之華語能力門檻
說 明:
一、 招生前:
(一)招生簡章內容,請考量以「華語文能力測驗或其他中文能力證明」作為規範,不明訂漢語水平考試,
以維繫生源並彰顯我國主體性。
(二)華語文能力測驗各年度海外場次,請詳參國家華語測驗推動工作委員會官網>海外專區>海外施測或
海外代理。
二、 入學後:
(一)外國學生若無法提具中文能力證明,國家華語測驗推動工作委員會已開發華語文能力測驗快篩系統,
採用正式考題,可滿足瞬間大量之測驗需求,隨到隨考,即測即評,測驗結果可作為華語能力分班與
追蹤學習成效之標準評量工具,意者請洽國家華語測驗推動工作委員會彭方彥專員,電郵:
pfe92123013@gmail.com;電話:02-7714-8656。
(二)建請鼓勵所屬外國學生參加華語文能力測驗正式考試,策略聯盟單位外國學生可享正式考試9折優惠,
若以華測作為招生相關規範,所屬外國學生可享正式考試8折優惠,策略聯盟辦法請洽本會彭方彥專員
,電郵:pfe92123013@gmail.com;電話:02-7714-8656。
(三)貴校倘位於交通便利之處且備有2間以上電腦教室,若有意成為國內定期考試考點,請洽國家華語測驗
推動工作委員會王郁涵副組長,電郵:inchrist2004@gmail.com;電話:02-7714-8204。
(四)貴校若有2百人以上正式考試需求,國家華語測驗推動工作委員會設有國內專案施測作業要點,請洽國
家華語測驗推動工作委員會王從安專員,電郵:storemvp0711@sc-top.org.tw;電話:02-7714-8312。
三、 畢業後:
(一)外國學生可選擇留臺工作,勞動部推出僑外生留臺工作評點新制,通過華語文能力測驗進階級、高階
級與流利級可獲得20點、25點和30點,8大評點面向累積滿70點,即可申請聘雇許可。
(二)外國學生可選擇回國服務,國家華語測驗推動工作委員會為擴大測驗就業用途,與臺僑商結合並提供
海外就業機會,相關工作職缺均規範華語文能力測驗門檻,請逕連國家華語測驗推動工作委員會官網
>採認單位>企業徵才。